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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以前,
大概只得十八、九歲的時候,
有人曾問我,
怎樣才可界定男女拍拖。
牽手?
接吻?
時常單獨約會?
對朋友公告?
向家人介紹對方?
……
當時的我,
單純的回說 “牽手也就表示在拍拖罷?!”
倒是提問的大哥哥,
忽爾喃喃 “嗯, 也是罷。自己也會得走路呀, 若不是拍拖, 又何用拖手。”
直到今天,
我依然覺得,
牽手是一個很浪漫的動作。
倆人牽手,
就好像有着彼此步走同一方、同一路的意義。
也許,
途上少不免會有所分歧,
是你鬧彆扭,
或他另有主意……
只是,
到最後,
大家都能找到互為肯定的路線,
手牽手、心貼心地向前行。
偶爾在街上,
看到公公與婆婆牽手同步,
總覺忽然湧上心頭的一陣感動 –
背後又是一個個動人故事。
能夠牽着彼此的手,
怎麽說也是一種緣分。
但現實是,
相貼着的兩手,
或許未必能一直的緊扣著……
於是,
在那年輕的歲月中,
我們感到痛苦、心傷、難過。
很慶幸,
竟在渺茫茫人海中遇上了你。
自從那天起,
你我訂下了這小小的約定:
即使變得老了醜了甚至再跑不動了,
咱們仍會牽手共行。
牽手,
再有了更深更美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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